|簡體中文

比思論壇

 找回密碼
 按這成為會員
搜索



查看: 135|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日常在熄火时听音乐容易损坏爱车蓄电池

[複製鏈接]

5813

主題

2

好友

2萬

積分

教授

Rank: 8Rank: 8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21-10-19 08:18
  • 簽到天數: 647 天

    [LV.9]以壇為家II

    推廣值
    0
    貢獻值
    418
    金錢
    18015
    威望
    21678
    主題
    5813

    回文勇士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男生勳章 文明人 文章勇士 中學生 高中生 大學生 文章達人 教授 附件高人 附件達人 愛因斯坦

    樓主
    發表於 2016-11-28 16:20:18

          车主李先生开车去机场接人的时候把车停在路边听起音乐,由于朋友乘坐的飞机晚点,他在机场等了3个多小时,当他准备发动车子去接朋友时,车子却怎么也发动不起来,抢修人员开到时告诉他车子是因为耗电过量启动不了,如果再不注意,这个汽车电瓶很快就会报废。

      汽车蓄电池能用多久

      停车后,汽车用电的设备有前大灯、尾灯、阅读灯以及收音机或CD。记者搜寻了目前市场上的主流车型,其蓄电池的容量基本都是35Ah和45Ah之间。而前大灯功率大多为55瓦/个,尾灯功率为5瓦/个,阅读灯功率为5瓦/个,收音机的功率也是5瓦/个,CD机的功率会高于收音机。

      根据经验,在汽车蓄电池良好的情况下,打开大灯、阅读灯、收音机,容量35Ah蓄电池的工作时间在3小时左右,而容量45Ah蓄电池的工作时间能稍微长一点,在3至4小时之间。收音机或者CD的音量越高,功率也就越大,所以,蓄电池的电量使用时间,还要考虑这个问题。另外,蓄电池的寿命一般为2至3年,所以,蓄电池的新与旧也影响着持续供电时间的长短。如果用户私自加装一些原来没有的电器,如低音炮等,就会造成蓄电池的过度使用。他告诫车主,如果蓄电池老旧,工作时间最好不要超过2小时。

      要常给蓄电池充电

      那么,怎样判断蓄电池该到充电的时候了,不至于让蓄电池处于亏电状态。维修人员都说真的无法判断。不能凭借大灯的亮度或者音响声音的强弱来判断蓄电池的工作状态,如果等到车灯的亮度暗下来,到那个时候蓄电池早就进入亏电状态了,车子肯定是“瘫痪”了,无法发动。为了保证蓄电池正常工作,不让车子“瘫痪”,车主最好在蓄电池使用时每隔半小时,启动发动机给蓄电池充电一次。

      当蓄电池电量耗光后,该用什么方法启动车子呢?维修人员推荐了三种方法:推车启动、牵引启动和搭接启动。前两种方式适合手动挡车型。他讲,推车启动是大家最熟悉也是最有效的应急启动方法,但这是一种不得已的手段,不能经常使用,因为这样做对发动机和离合器有一定的损伤。牵引启动的方法和原理与推车启动大同小异。而搭接启动是采用与另外一块蓄电池搭接的方法启动车辆。

      保养蓄电池要得法

      维修人员说,在汽车的养护中,蓄电池的保养也很重要,如果养成不好的使用习惯,会缩短蓄电池的使用寿命或造成损坏。一般的蓄电池可用2到3年。但如果使用不合理的话,3到4个月,可能就要更换了。

      现如今,汽车上的电动设备越来越多,所以,车主在使用这些电动设备时,尽量不要让蓄电池超负荷工作。以电动车窗和天窗为例,车主就应该在发动机熄火前完成它的升降和关闭,因为如果发动机熄火,就会停止发电,这时候再升降车窗就会增加蓄电池的负荷,容易对蓄电池造成损害。车灯也是一样,如果要熄火,没有特殊必要,应先关闭大灯,然后再熄火,在夜间启动汽车的时候也应先启动后再开大灯,尽量减少对蓄电池的损害。

      如果在发动机停止工作的状态下让蓄电池工作,一定要防止蓄电池亏电,因为如果亏电很容易造成蓄电池的损坏。现在有一种技术可以对受损的蓄电池进行修复,采用脉冲充电的技术将蓄电池电解液激活,还可继续使用。但如果亏电严重,蓄电池将提前报废。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手機版| 廣告聯繫

    GMT+8, 2024-5-15 05:00 , Processed in 0.070100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