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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骗保亲手捂死7岁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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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6-7 16:55:54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就有这样的蛇蝎父亲为追求个人享受,狠心将自己7岁的亲生儿子杀害骗保,为逃避惩罚妄想伪造煤气中毒现场。6月2日,南通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云以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他视亲儿子为累赘
      今年 28 岁的被告人周云是贵州省毕节市人,2010 年到海安打工。被他狠心杀害的亲儿子周清华是周云与前女友于 2009 年所生。
      周清华出生后不久就成了留守儿童——父母分手后,妈妈离开并嫁人,爸爸远赴海安打工,是奶奶含辛茹苦带大了他。后来,周云在海安组织了家庭还生了女儿。2013 年,有人提出收养周清华,周云才把周清华接到身边生活。可因为收养手续迟迟未能办妥,周清华被送回周云家,因儿子的生活、学习等问题,周云夫妇时有争执,周云认为儿子表现不佳,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甚至视他为累赘。狠心的他甚至产生了将周清华杀害并骗取人身保险金的念头。
      2016 年 2 月,周云为周清华和自己购买了数份保险金额不等的保险。为了万无一失,周云还上网搜索了能造成意外死亡表象的杀人方法,还买了老鼠药用鲫鱼做试验、在工地上用煤气罐放煤气做试验。周云甚至还为杀子骗保后如何花这笔钱进行过谋划,他上网挑选了二手宝马汽车,并报名学习了汽车驾驶。
      他亲手捂死7岁儿子
      2016 年 3 月 26 日夜 10 时许,在海安县胡集做工的周云向工友谎称与情人约会,独自骑摩托车离开。次日凌晨 1 时许,周云回到家附近,翻院门进入厨房,将煤气灶软管拔下意欲用煤气毒害睡于厨房隔壁的周清华。因害怕煤气泄漏的声音太大被人发现,周云关闭了煤气罐阀门,接着潜入儿子房间,用被子捂住孩子的口鼻至其死亡。随后,周云再次打开煤气罐阀门,伪造煤气泄漏假象并离开现场。当日凌晨 3 时许,周云重新返回家中,佯装意外发现儿子煤气中毒并告知家人,闻讯到场的亲戚报了警。
      经海安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周清华系生前遭他人捂压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经过警方缜密侦查,发现周云有重大作案嫌疑,一场杀子骗保的惊天阴谋大白天下。经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周云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杀子案发一审被判死刑
      法庭上,被告人周云及其辩护律师反复辩称,杀害周清华不是为了骗保,且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
      市中院审理认为,上海辰星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证实周云有短时期内上网查询杀人方式、投保、汽车等内容的行为,且公安机关调取的周云为周清华办理意外险、受益人为其的保险单,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加上证人的证词足以认定其杀子是为了骗取保险金。案发后,周云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询问,一开始并未如实供述,在公安机关掌握其行动轨迹、获取了证人证言,并对死亡原因有了初步判断后,将周云列为重大嫌疑对象。多次审查后,周云这才如实交待罪行,其行为不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不构成自首。
      市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云为追求个人享受,预谋杀害亲生儿子后骗保,作案后伪造煤气中毒现场,其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深,应予从严惩处。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周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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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發
    發表於 2017-6-7 18:11:55
    应该枪毙在救活 在枪毙在救活 来回几十次才解恨
    無效樓層,該帖已經被刪除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論壇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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