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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业内称苹果强收买路钱已涉嫌违法 建议反垄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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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4-13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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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壇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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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5-25 15:57:59

      苹果强收“买路钱”已经涉嫌违法 
      方兴东
      作为全球市场价值最高的企业之一,以及在中国乃至全世界拥有大量忠实拥趸的高科技企业,苹果公司随着乔布斯去世,其创新神话逐渐消退,开始显露贪婪一面。
      如果说,一个月前微信应苹果公司要求关闭公众号iOS渠道打赏功能,还只是马化腾息事宁人所说的“一场误会”。那么,随后苹果的霸道就越发不加掩饰。据悉,除了微信之外,苹果已经“约谈”几个中国主要的社交网络App,要求它们禁用赞赏功能。在资讯类、付费问答、直播平台等客户端内,要给作者赞赏或者给主播打赏,将不能使用微信或支付宝等流行的第三方支付方式,而必须通过苹果的“应用内购买”,并给苹果留下30%的“买路钱”。苹果威胁说如果它们拒绝做出改变,App将无法升级到新版本,甚至有可能被App Store除名。看来此前微信和苹果这场中美巨头之间的火拼,并没有让苹果感受到任何压力,后者似乎准备一条道走到黑。
      打赏、赞赏、小费等付费服务功能,是中国互联网的一大特色,最近几年如火如荼,带动了直播、知识付费等诸多新兴的商业模式。与传统服务购买不同,这种打赏行为通常直接发生在用户和内容作者之间,与微信、知乎等社交媒体平台以及谷歌、苹果等系统平台关系不大,一般也不收取费用。所以,苹果提出的分成30%,最直接损害的就是广大用户的利益。以后你给另外一个用户打赏10元钱,对方只能收到7元,而另外3元就被苹果给瓜分走了。
      众所周知,苹果手机以硬件、操作系统和应用商店等封闭的一体化模式构建专属平台,与谷歌的安卓系统形成双寡头,彻底垄断了移动操作系统。随着苹果手机创新乏力,市场号召力下降,硬件收入进入瓶颈期,基于平台的服务收入成为苹果新的发力点。苹果新规一方面体现了其努力提振服务收入比例,基于苹果iOS之上的各种服务都要雁过拔毛;另一方面,也能看出它准备进一步收紧应用控制权,并不惜与微信等超级应用正面交锋。
      苹果这种明显超越常理和常规的做法,主要凭借的还是在智能手机领域强大的垄断地位。首先,虽然苹果如今整体市场份额大大低于谷歌的安卓系统,但目前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只有两个竞争者,是典型的双头垄断形式。其次,苹果是手机、操作系统、应用商店和应用服务等形成了垂直一体化的垄断特性,只要你购买使用苹果手机,你就不得不接受苹果整体平台的各种规则,除非你改用安卓。但对长期习惯使用苹果的用户来说,无论是使用习惯还是极高的转移成本,都基本形成“锁定效应”。第三,本来过去苹果主要掌控硬件、操作系统和应用商店。上面很多功能和应用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开放竞争的。而这次苹果将打赏功能纳入“应用内支付”,无疑开始大大收紧支付环节,强化苹果支付在整个生态的核心地位。这种借助平台而强行搭售,明显滥用了垄断地位。工商总局应该对苹果这一行为及时展开反垄断调查。
      除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苹果这种强制抽成30%的新规,以平台搭售增值服务的方式,以及迫使互联网公司面临接受还是出局的“二选一”行为,还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是最后的武器,也是最有效的武器,因此受到损害的互联网企业和消费者,都应该毫不含糊地用法律维权。此外,我们的舆论也可发挥影响。当然,还有市场的力量。作为消费者,放弃苹果,选择更加开放的系统,不仅能让自己畅快打赏,更有助于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作者是汕头大学国际互联网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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